□法制網記者孟偉陽
  4個村、1127戶農民對於“以房換房”項目支持率高達94%,項目推行期間沒有一戶村民到鎮里和區里上訪。這是上海市松江區新浜鎮的一個“徵地奇跡”。
  今年以來,新浜鎮借力全市土地綜合整治和郊野單元規劃試點項目,進一步加快新型城鎮化建設。如何將涉及該項目的農民“請”上高樓,成為項目推進工作的焦點和難點。對此,新浜鎮堅持依法、透明、公開、自願的原則,在邀請華東政法大學土地管理法專家金可可教授領銜的專家組專題論證的基礎上,提出了等積“以房換房”的模式,受到了相關農戶的歡迎。
  “鎮里的幹部都已經意識到,在涉及群眾重大利益問題的處置上,一定要於法有據、公正公平。”新浜鎮黨委書記浦全林告訴記者,“打鐵還需自身硬。只有通過學法用法樹立了法治思維,領導幹部處置問題才會更有自信”。
  實際上,新浜鎮“徵地奇跡”的出現只是松江區“六五”普法的成果之一。
  三年來,松江區充分發揮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在“法律六進”中的引領和示範作用,在完善機制、創新形式、增強實效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
  松江區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張惠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從宏觀上看,我們既明確首長責任制,又推進責任考核制,使得幹部學法用法有了長效的制度保障;從微觀上看,我們的工作形式不斷創新,使得幹部學法用法有了系統的可靠方法。
  在責任考核制度層面,松江區制定了“六五”普法中期檢查考評細則,對“法律進機關”活動提出了具體要求,其中包括:進一步加強對領導幹部和公務員學法用法的考核;每年對各行政執法單位、街鎮開展依法行政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全區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和依法治區工作考核體系;對行政機關行政執法行為存在過錯的相關執法人員實施過錯責任追究。
  而在形式上,松江區繼續推進系統性學習培訓,有針對性地豐富學習內容,並靈活創新學習載體。
  記者獲悉,“六五”普法以來,松江區建立和完善了區委常委會、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常務工作會議會前學法制度。各鎮、街道、部委辦局結合政策制定、視察調研、報告審議等,運用黨委中心組學習等載體,舉辦領導幹部專題法制講座880餘場;
  舉辦70餘期全區處級行政領導幹部和科級幹部實務知識、突發事件應對、依法行政等各類法制培訓班;舉辦行政執法單位副科級領導職務執法人員依法行政主題培訓,全區各黨政機關共有908名副科級領導職務執法人員參加了培訓。
  此外,松江區還全面推行領導幹部任前廉政法律知識考試。為充分發揮信息化在領導幹部學法用法中的積極作用,松江區率先開展領導幹部、公務員網上在線學法,並將考試結果納入年度考核積分管理。
  “松江區的會前講座、培訓班、法律考試等普法形式正日益制度化、長效化。”松江區司法局副局長陳炳泉說,“普法的內容也更加精細,力求‘對症下藥’。服務改善民生、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專題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成為領導幹部學法用法的重心。”
  資料顯示,通過對領導幹部普法,松江區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顯著提升:2011年以來,全區根據《松江區政府合同法律審核暫行辦法》對重大事項開展法律審核847件;全面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經過努力,各項環節產業項目行政審批所需時間由原來法定的587個工作日,壓縮到186個工作日;值得一提的是,松江區行政訴訟敗訴率由2006年的34.9%下降到了2013年的5.71%。
  “領導幹部只有學法用法,不斷提高自身的法律素養,才能從容應對行政訴訟。”松江區法制辦副主任潘瓊告訴記者。
  今年6月5日,市民徐先生起訴松江區工商分局,要求法院撤銷該局此前作出的有關信息公開的回覆。出乎徐先生意料的是,坐在被告席上的,不是律師,也不是工商局的普通工作人員,而是松江區工商局局長王驍。本案是自今年5月1日起松江區新修訂的《關於加強本區行政機關負責人行政訴訟出庭應訴和旁聽審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實施以來,首例“一把手”出庭應訴的案件。
  王驍告訴記者,他和該案的“應訴小組”認真準備了將近一個月以熟悉案情、熟悉法律。通過這起案件,也使得他認識到學法用法的重要性。
  松江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張益弟認為:“在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中,我們領導幹部要更加自覺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去破解難題、化解矛盾、凝聚共識、推動發展。通過學法用法,松江區領導幹部的法治意識明顯增強,依法行政能力明顯提高,學法用法氛圍明顯濃厚,有效提升了政府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力推進了法治松江建設的進程。”
  張益弟表示,相信通過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在松江這片土地上會有越來越多的新浜鎮“奇跡”。  (原標題:重大問題處置於法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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