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網海口6月25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劉麥 通訊員 林玥)6月25日,南海網記者獲悉,海南省檢察院從去年6月至今年5月,一年來立案查辦職務犯罪370人,其中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挪用公款等職務犯罪案件237件313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決151人,通過辦案為國家輓回經濟損失3185萬餘元;依法查辦徇私枉法、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等發生在群眾身邊損害群眾利益的瀆職犯罪案件41件57人。
  省檢察院稱,一年來全省檢察機關在查辦職務犯罪方面具有三大特點:一、是查辦大案要案成效顯著,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共查辦貪污賄賂5萬元以上、挪用公款10萬元以上大案191件260人(其中涉案金額100萬元以上案件24件40人),大案占立案總數的80.6%;查辦縣處級以上要案49人(其中廳級幹部6人,處級幹部43人)。查辦瀆職犯罪重特大案件17件27人。
  二、是辦案重點突出,專項工作開展有力。全省檢察機關在涉農惠民、土地徵用、出讓、轉讓、生態環境保護、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領域開展了一系列專項行動,有效推動了反貪反瀆工作整體發展。通過查辦案件有效維護了海南社會經濟發展,推動了黨風廉政和反腐工作的進一步深入。
  三、是追逃追贓工作效果明顯。一年來,全省各級檢察機關不斷加大追逃工作力度,通過上網追逃、通緝邊控、勸返自首等措施,共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15名,敦促13名在逃人員投案自首。
  省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查處上述案件時,人民群眾舉報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從當前收到的舉報線索情況來看,部分舉報人提供的舉報材料書寫不規範、線索和證據難以核實,對於此類舉報線索,檢察機關在無法查清的情況下,多數只能作存查處理;另外確有部分舉報人以匿名的方式出於泄憤報複或其他私利,肆意侮辱誹謗被舉報人。依照法律規定,公民在享有舉報權利的同時,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實進行控告陷害。利用舉報誣告陷害他人,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檢察機關提倡和鼓勵人民群眾署名舉報,並鄭重承諾,對實名舉報的線索,做到件件有答覆,並嚴格為舉報人保密,對查證屬實的舉報線索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舉報人或單位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
  舉報方式:一是通過0898-12309進行電話舉報;二是通過省檢察院舉報網址:http://www.hi.jcy.gov.cn進行網絡舉報;三是以書面信函的方式投寄給檢察機關舉報中心進行舉報;四是親自到檢察機關舉報中心,當面向工作人員進行舉報。  (原標題:海南檢察查辦職務犯罪370人 公佈舉報電話、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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